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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整顿类住宅 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

查看: | 2017-05-18 10:17:41|发布者: 中房商学院

继此前暂停网签及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之后,上海已决定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而未交付的项目必须全面整改。5月17日,上海市住建委

         继此前暂停网签及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之后,上海已决定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而未交付的项目必须全面整改。5月17日,上海市住建委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对类住宅清理整顿从严管控。

  据悉,近年来,商业办公项目开发过程中,不按规划批准的建筑物使用性质进行建设,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设施设备,改变房屋规划用途为居住等现象屡有发生。这些乱象催生了本次整顿政策。

  《意见》要求,上海市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按照商业办公的规划要求重新审核尚未上市销售的项目。对已批未建的项目,要重新审图,发现违反规范和标准的,应依法予以撤销调整,符合规范和标准后,再核发规划、施工许可证。

  《意见》显示,对在建未售项目,从房型设计以及水、电、燃气配套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建设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的,应责令整改,经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通过后方可销售;在项目交付使用前,相关部门要再次联合验收,不符合商业办公要求的,不得交付,不得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

  根据《意见》,对已售未交付入住的项目,要按照商业办公房屋功能进行全面整改,由相关部门联合验收,不符合商业办公要求的,不得交付,不得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对销售中开发企业存在误导行为的,要支持购房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整改符合规定的项目中有剩余未售房源的,可继续按商业办公房屋对外销售,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出租。

  而对已交付入住的项目,从严管控,相关信息记入房屋交易登记信息系统。开发企业和业主承担整改责任以及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各区要加强安全管理,督促开发企业开展消防安全等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商业办公房屋不得在人口户籍、入学、公用事业收费等方面参照住房执行。

  上海中原市场分析师卢文曦指出,此次新规的出台是对上述《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内容的补充和升级,让打“类住宅”擦边球的基本“断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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