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商学院新闻观察报道 近日,买房人“张金凤”以“先交首付,再在合同约定时间付清尾款”的方式在多处购买房产。多名卖房人称,此种方式虽有风险,但“我爱我家”中介人员宣称可签订保障合同,合同会对资金做担保。 然而,这些人并未收到房屋尾款,其质疑“我爱我家”中介存在合同违。 事件买房只交首付先过户卖房人马先生称,去年11月初,他委托我爱我家出售一套房屋。当月27日,经中介公司经纪人引荐,一名叫“张金凤”的女子出现,称欲购房,但因受到市房屋限购条款制约,无法直接购房,会由其家人代购。 马先生称,当天张表示现金不足,可先支付三分之一的房款作为首付,“然后先把房子过户她,她再用房产进行商业抵押贷款,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清尾款”。 马先生称,我爱我家中介公司表示可对此类型交易做补充协议,并签署“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他们承诺这个合同会对资金做担保,一旦出现风险,会赔偿客户的损失。”随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张支付了首付107万。 根据马先生的合同内容,买方应在60个工作日将尾款付清,“本应3月8日就付清尾款,现在却连人都找不到,这就是个骗局”。 调查多人遭骗金额达千万马先生的经历并非个案。截至目前,已有7名卖房人同被张金凤所骗,涉及房屋共9处,分别位于酒仙桥和望京地区。卖家们初步统计,仅这9处房屋的尾款已有约1800万。 事发之后,多名受害人前往公安机关报案。这些受害人称,警方表示此属合同纠纷,无法立案调查。无奈之下,已有5名受害人将张金凤和合同中的买受人诉至朝阳区法院。 “如果当初不是中介承诺可以担保资金风险,我们怎么会相信张金凤,还没收钱就把房子过户了。”多名受害人认为,我爱我家存在合同违规。 回应合同中并不包含担保昨晚,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发表声明证实此事,并表示该公司采取了相关措施协助卖方,下一步将继续积极协助卖方和相关部门处理好上述事件的后续事宜。 针对该“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是否具备担保服务,我爱我家在一份说明中写明,合同其中一方北京伟嘉安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伟嘉安捷”)与我爱我家系松散型合作关系,伟嘉安捷与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由有关各方签署的《交易保障服务合同》确定,主旨是深化服务,但并不包含任何对合同履行结果提供担保的服务内容。中房商学院新闻报道 ![]() 除非注明,文章均为 中房商学院 原创,本文地址:http://www.zhongfang.org.cn/hangye/25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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