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新“国五条”提出的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税的规定,有网友出了不少“高招”。4日,记者采访律师获悉,这些做法行不通,有的属于故意逃税,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有的拿婚姻当儿戏,有违道德伦理。
不少准备买卖二手房的市民怕税费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网友出了“高招”:“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一分钱税没有!”
这样的“高招”行得通吗?3月4日,山东文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东清告诉记者,这种做法肯定是行不通的,属于故意逃税的行为,违反了税法中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维栋介绍 ,现在法院对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相当严格,法院会要求欠款方提供转账信息或支付凭证,以及如何证明当初借款给对方。此外,如果欠款数额与房产等值,法院会认定为非真实债务,是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法的行为,会判欠款无效。而且这对买方来说风险极大,已支付的房款都可能要不回来。
此外,记者了解到,网上热传的另外两种避税方法都和“离婚”扯上了关系。一种是“第一步,上家离婚,准备出售的房产归于上家男;第二步,下家离婚,房产归于下家男(如果有房产的话);第三步,上家男携房产和下家女结婚,房产共有;第四步,上家男和下家女离婚,房产归下家女;第五步,各自复婚!”
另一种是“将打算卖出的房产归到夫妻一方名下,然后夫妻离婚,拥有该套房产的一方以家庭唯一住房出售(还需满5年才能避税),卖掉后双方复婚。”
这两种方法虽然在理论上讲得通,但是拿婚姻当儿戏,有违道德伦理,虽在网络上引起热议,但是也招致了网友更多的批评:冒着失去家庭的风险去省20%的个税,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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