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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勇:自用住房征收房产税要谨慎 征收还有很漫长的路

查看: | 2014-02-25 09:24:01|发布者:

杨志勇:自用住房征收房产税要谨慎 征收还有很漫长的路 房产税的开征要注意哪些问题?尚存哪些难点?怎样谨慎征收?带着这些问题,2月19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专访了该报告的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

  杨志勇:自用住房征收房产税要谨慎 征收还有很漫长的路

  房产税的开征要注意哪些问题?尚存哪些难点?怎样谨慎征收?带着这些问题,2月19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专访了该报告的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2月14日发布的名为“将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到实处”的报告指出,对于个人自用住房征收房产税要谨慎,即便征收还有很漫长的路。

  他认为,房产税是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融资的税种,应该在考虑公平的基础上普遍征收标准意义上的房产税,其税率的设定应是不同城市、不同区域、不同地段、不同社区适用不同的税率。

杨志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 杨志勇

  中国房地产报:房地产税改革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社会上对开征房产税的热议比较多,您持怎样的观点?

  杨志勇:开征房产税,重要的是要达成对房产税功能定位的共识,即为何开征房产税。共识没达成,个人住房房产税就不应征收。我所理解的房产税或房地产税就是为地方政府找钱的税种,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融资的税种。标准意义上的房产税应该是普遍征收的。当然,这也要考虑个人和家庭的收入状况,但不是时下流行的一套房两套房免税的思路。房产税的开征要在合理评估房产价值的基础上进行。

  中国城市土地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先将土地转为国有后才能进行。土地国有制前提下该不该征收房地产税,本来就是一个值得争议的问题。毕竟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可以和西方土地私有制国家的房地产税一样为公共服务融资。

  如果一定要征收房地产税的话,那只能是普遍征收,不论什么性质的房产,凡是享受到公共服务的就要按同样标准评估来交税。

  中国房地产报:如果是普遍征收,那么如何保证公平?如何建立良好的利益协调机制?

  杨志勇:要保证公平,就要把所有房子都圈进来,而且房产税不应设计成为大范围确定统一税率的税种,而是不同城市、不同区域、不同地段、不同社区(学区)适用不同的税率。

  比如说对北京征收房产税,那么房产税就不应该设计成全北京适用一个税率的税种。某个区县统一税率,或某个街道学区统一税率更合适。

  为什么呢?以开发商引进好学校将普通小区房变成学区房为例:业主已为引进学校付了钱,然后再按照学区房的高房价进行评估,再适用统一税率征收房产税,这对业主岂不造成双重负担?

  如果房产税的征收换一种思路,以学区为基础,只以一个社区花多少钱来确定要收多少税,即使这个地区房价高,以评估价为基础,税基上去了,但因为本区教育支出较少,税率自然就低。这种选择是合理的,只有这样,大家才有动力去改善相关的公共服务。

  同样,北京地铁周边沿线的社区也是这个道理,所以说,开征房产税不应该适用统一的税率。

  然而我国比较多的言论是免一套或免二套征收,甚至希望把房产税设计成调节贫富差距的税种,这跟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是两回事儿。在密云有10套房,免一套,要为另外9套交房产税,在西城就一套房子免征收了,但西城一套房子可能相当于密云20套房子的价值,这只会造成新的不公平。

  中国房地产报:这也是报告提出对个人自用住房征收房产税还有一段很漫长道路的根本原因?

  杨志勇:现在的问题是,自己购买商品房居住的人负担最重。

  买了商品房已经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了,不仅是在土地出让金这块儿,还附带着跟房地产直接相关的税种如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商业地产)、契税、土地增值税等。政府从中收走的不少。购买商品房自住的群体已经交了这么多的税、费、金,这部分群体的税负到底是多少?合不合理?所以说对自住商品房征收房产税要慎重。

  如果是标准意义上的房产税那就应该是普遍征收,要设计这样的一个税种,时间确实很漫长。不要说地方政府征收困难,就是把房产税收上来后怎么用,能否经受得住老百姓的监督也是个考验,所以我觉得2020年内推出标准意义上的房地产税都算早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房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是比较务实的提法。在我看来,房产税扩围应该是在立法之后,而且是普遍征收。

  中国房地产报:房地产税究竟在地方税收体系中处于什么地位?对其交易环节及保有环节的税收应该如何改革?

  杨志勇:有人期望房地产税能在地方税体系中变成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或是支撑起地方的公共服务,从目前来看这还做不到。

  我所理解的房地产税不应该是一个全新税种。

  房地产税应能替代与房地产相关五个税种,还能取代部分相关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税种,并将相关税负转移到保有环节。可以借房地产税立法时机,取消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本来就不合理。如果房地产税只是纯粹替代税种的话,存量商品房可以在一定年限内不交房地产税,因为之前已经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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