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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商品房买卖合同解析与疑难法律培训(5月25日)

查看: | 2013-04-23 10:46:13|发布者:

房地产培训: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是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书面协议。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修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历经数年,

房地产培训:商品房买卖合同解析与相关疑难法律培训
 

【课程背景】
房地产培训: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是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书面协议。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修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历经数年,先后举行过多次专家论证研讨会,并征求了最高法院、中央有关部委和地方相关单位的意见。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依据《合同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等最新的司法解释,对2000年版的合同示范文本做了非常大的调整和变化。为帮助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了解掌握新的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中的重点内容和相关疑难法律问题。

【课程对象】
各省(直辖市)、市、区(县)房地产主管部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销售、法律负责人、房地产营销、代理公司等。

【培训内容】
一、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修订原因及重点;
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与2000年版示范文本相比的重大变化;
三、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审查时应注意的问题;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违约责任;
六、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项;
七、实务中开发企业需认知的法院处理的难题;
1、 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买卖合同中的主体资格
2、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
3、 法院如何认定合同中开发商的交付义务
4、 一书两表与实际的房屋鉴定报告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如何认定房屋的质量责任
5、 房屋诉讼中的主体问题
6、 如何认定开发商逾期办证的责任
7、 逾期办证如何处罚
8、 房屋交接后,后续质量问题或房屋质量导致的侵权问题以及主体如何认定
9、 由于构筑件如玻璃灯导致房屋质量不合格以及由此导致侵权责任中开发商与供应商的责任划分问题
10、实务案例分析研讨。

【拟邀专家】
详情请登录中房商学院官网进行查询

【课程说明】
 [组织机构]:中房商学院 中房博越
 [时间地点]:2013年5月25-27日 西安(详见报到通知)
 [培训费用]:22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午餐费)住宿代订,费用自理。
 [联 系 人]:齐老师  010-51146322 
 [服务热线]:4000-080-070
 [报名传真]:010-84802341
 [官方网站]:http://www.zhongfang.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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