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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建筑房产业新政涉税风险化解、社保筹划之道及 “民工”的社保个税处理培训(11月22-23日)

查看: | 2018-10-19 10:55:16|发布者:

摘要:2018年新税收政策对建筑房产业有何影响?施工企业的劳务队应如何管理,采用什么的用工方式才能节约社保费用?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

新政涉税风险化解培训:建筑房产业新政涉税风险化解、社保筹划之道及 “民工”的社保个税处理培训

  【课程背景】

  契子:范冰冰因阴阳合同、偷逃税被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8.8亿,企业如何规范签订合同来防范税务风险?经纪人和会计都进去了(涉嫌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作为财务人员的您又该如何防范自身的职务风险?

  各建筑施工、房地产企业:

  2018年新税收政策对建筑房产业有何影响?施工企业的劳务队应如何管理,采用什么的用工方式才能节约社保费用?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如何选择用工形式?这些问题成为当前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非常紧迫和关心的现实问题;有鉴于此,为控制企业的税收风险,提升税收安全,我中心特举办“实名制用工、国地税合并背景下——《建筑房产业新政涉税风险化解、社保筹划之道与使用“民工”的社保个税处理》高级研讨会,欢迎全国学员朋友参加!

  【课程收益】

  1、熟悉掌握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公告第4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公告第28号在建筑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规避中的实战运用;

  2、掌握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如何节约社保费用的6种筹划之道;

  3、掌握金税严征管下,建筑 房地产企业和劳务公司使用“农民工”的不同用工形式的社保费用和个人所得税处理;

  4、掌握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下的农民工用工合同的正确签订和财务核算;

  5、掌握房地产企业资产和股权划转的税务处理与节税筹划之策;

  【课程对象】

  1,建筑安装、劳务、房地产业的老板、财务总监、税务总监、合同管理、票据管理、法务部负责人、财务经理、税务经理;

  2,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和涉税咨询顾问公司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金牌导师】

  肖太寿博士:中房商学院房地产培训高级顾问;

  研究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2011年12月月-2013年12月),先后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央财经大学;是我国第一个法律凭证、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等“三证统一”筹划理论和“合同与账务税务处理相匹配和合同与发票开具相匹配”的合同控税新理念的提出者。精通中国税法,具有较深的财政学、会计学、税收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税收筹划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合同节税、企业纳税筹划、企业税务管理、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处理、税收风险识别与防范以及税务稽查应对,精通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和工业制造业的涉税管理、税收风险识别、纳税筹划和税务稽查应对。为企业提供财税培训数千场,特别是为房地产和建筑企业提供行业专题培训,给企业提供营改增设计方案,降低企业税收风险,捍卫了企业纳税人的权利,数万家企业直接受益;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最新建筑房地财税政策运用

  (一)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公告第42号文件在建筑房地产领域实战应用

  1、建筑企业外购建筑材料并施工的税务处理与合同签订要点:案例分析;

  2、房地产企业园林绿化工程业务的税务处理合同签订要点:案例分析;

  3、房地产企业门窗铝合金业务的税务处理合同签订要点:案例分析;

  4、房地产企业购买电梯安装业务的税务处理合同签订要点:案例分析;

  5、建筑企业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施工的税务处理合同签订要点:案例分析;

  (二)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公告第28号文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在建筑房地产领域的实战应用

  1、建筑房产业那些支出需要发票做成本;

  2、建筑房产业那些支出不需要发票做成本;

  3、零星小额业务支出的税法界定及在建筑房地产领域用的实战应用;

  4、建筑房产业企业食堂支出的成本支出的处理;

  5、建筑房产业从村委会租用土地房屋的成本支出的处理;

  6、建筑房产业拆迁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搬运费、装卸费用支出的处理;

  (三)财税【2018】5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和财税【2018】17号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在建筑房地产领域的实战应用;

  1、建筑房产业资产和股权划转的土地增值税处理:案例分析;

  2、建筑房产业资产和股权划转的契税处理:案例分析;

  3、建筑房产业资产和股权划转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案例分析;

  4、建筑房产业资产和股权划转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房地产企业母公司土地子公司开发的税务筹划分析;

  第二部分、实名制用工、社保改革下建筑房产业社保费用的痛点及合法降低社保成本的合同策略和制度策略

  (一)国地税合并后,建筑房开业社保费用的痛点

  (二)用工单位不买社会保险的两种用工情况分析

  1、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用工单位不给劳动者买社会保险;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三)企业购买社保的关键:签订劳务合同

  1、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法律界定;

  2、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财务和税务处理;

  3、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与涉及社保费用的关系;

  【案例分析:某企业与劳动者用工关系与社保争议的处理】;

  (四)建筑房开业依法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用的方案设计

  1、合同设计:企业必须与劳务公司合作,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

  2、制度设计:重构少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职工薪金、劳动保护和业务提升培训制度;

  3、建筑房地产企业依法节约社保费用的6大筹划之策及案例分析;

  第三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的新政解读及实操实务

  (一)新《个人所得税法》下的个人所得税实务

  1、工资薪金所得的月预缴和年终汇算清缴的案例剖析;

  2、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案例分析;

  3、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综合所得)的实际计算案例分析;

  (二)新《个人所得税法》下的建筑房开企业个人所得税节税方案设计:方案模板;

  1、综合所得的节税方案及案例分析;2、经营所得的节税方案及案例分析;

  3、股息红利的节税方案及案例分析;

  第四部分、建筑房开企业使用“农民工”过程中的财税管理和社保费用筹划策略

  (一)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的财务处理

  1、建筑总承包方与建设单位或业主与之间的会计核算;

  2、建筑企业总承包方与建筑劳务公司或建筑专业分包方之间会计核算;

  3、劳务公司或建筑专业分包方与农民工的劳务结算的会计核算;

  (二)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的税务处理

  1、 存在的税务风险

  2、涉税风险管控之策一:合同控税策略:合同案例析;

  3、涉税风险管控之策二:建立民工工资涉税管理内控制度:制度案例分析;

  (三)建筑企业不同用工形式下的财税处理和节约社保费用的用工之策

  1、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用工形式财税处理、社保费用处理;

  2、建筑企业项目部直接雇佣农民工的用工形式的财税处理、社保费用处理;

  3建筑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农民工为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形式的财税处理、社保费用处理;

  4、建筑企业与个人包工头签订建筑劳务承包经营合同,农民工为个人包工头队伍的用工形式的财税处理、社保费用处理;

  5、建筑企业和劳务公司节约社保费用的用工筹划之道;

  第五部分、现场咨询答疑(每天下午16:30直到答疑结束)

  【课程说明】

  【组织机构】中房商学院

  【时间地点】2018年11月22-23日 成都(具体地点开班前一周统一发《报到通知》另行通知,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培训费用】特价2980元/人(含讲师费、场地费、讲义费、茶歇费等),会务组提供酒店代订服务,如需住宿请在报名回执单中说明,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 系 人】陈老师13220116135 、18301562532(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2113220432@qq.com

  【官方网站】http://www.zhongfang.org.cn

  中房商学院旗下服务现有中房培训、中房内训、中房网络大学、中房顾问、中房猎头、中房咨询、中房考察、中房BIM、中房俱乐部等。业务范围包括房地产管理咨询、顾问、公开课、企业内训,项目考察,人才服务等。内容涵盖工程项目、营销策划、设计、成本、招商、运营、物业管理、财务税法、人力资源、战略管理等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和产业地产全产业链各个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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