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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018建筑与房地产业涉税安排及风险隐患排查破解新策略培训(7月19-20日)

查看: | 2018-06-20 14:31:32|发布者:

摘要:2018年将被大家称为“史上最严税务年”,国地税合并+金税三期+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税收实名制认证+稽查改革+机器人

涉税风险隐患培训:2018建筑与房地产业涉税安排及风险隐患排查破解新策略培训

  【课程背景】

  2018年将被大家称为“史上最严税务年”,国地税合并+金税三期+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税收实名制认证+稽查改革+机器人+信用体系+个税改革等一系列举措的实施让财务人员的专业与信用面临着考验;财务人员的职务风险越来越大,对财务的职业判断及职业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

  国税地税合并纳税人将面临哪些具体问题?又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影响?合并后,将会大大提高对企业的税务稽查力度,纳税人在持续经营过程中的偷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将难以隐藏,建筑房开业作为重要税源,纳税人被秋后算账的概率将大大增加;为此肖太寿博士精心准备了《建筑与房产业涉税安排及风险隐患排查破解新策略》课程,旨在帮助企业有效防控国地税合并与税制改革带来的涉税风险与财务人员的职业风险;未雨绸缪:提前进行风险排查并进行合理涉税安排;面对现实,我们积极应对!提前排查、调整、补救!

  【课程收益】

  1.了解建筑、劳务公司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2.了解和掌握金税严征管下,建筑施工企业规避财税风险的10类合同签订要点;

  3.掌握建筑企业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期间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4.掌握老项目已经发生的成本支出,很难取得发票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5.掌握“甲供工程”业务的工程结算和审计中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6.掌握建筑老项目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7.建筑、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防范新策略:法务、财务和税务相互融合和在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开具发票。

  【金牌讲师】

  肖太寿:经济学博士,研究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2011年12月-2013年12月),先后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央财经大学。是我国第一个法律凭证、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等“三证统一”筹划理论和“合同与账务税务处理相匹配和合同与发票开具相匹配”的合同控税新理念的提出者。精通中国税法,具有较深的财政学、会计学、税收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税收筹划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合同节税、企业纳税筹划、企业税务管理、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处理、税收风险识别与防范以及税务稽查应对,精通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和工业制造业的涉税管理、税收风险识别、纳税筹划和税务稽查应对。为企业提供财税培训数千场,特别是为房地产和建筑企业提供行业专题培训,给企业提供营改增设计方案,降低企业税收风险,捍卫了企业纳税人的权利,数万家企业直接受益;所讲授的课程均来自于全国各地的一线咨询辅导经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借鉴性。

  【课程对象】

  各建筑安装劳务业、房地产业的老板、财务总监、税务总监、合同管理、票据管理、法务部负责人、财务经理、税务经理;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和涉税咨询顾问公司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课程大纲】

  第一讲:2018年建筑房产业财税政策解读与运用(文件更新到开课前)

  第二讲:建筑企业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期间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一.核定征收期间存在的涉税风险隐患

  1.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风险

  2.企业所得税风险:应纳所得税额超过20%存在补税的风险

  3.核定征收期间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化解策略

  二.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期间的亏损弥补、跨期发票的处理

  1.核定征收期间的企业亏损能否在查账征收期间的税前弥补?

  2.核定征收期间发生的支出,在查账征收期间收到的发票能否抵扣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三.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前的收入处理

  1.核定征收期间,已经结算且未收工程款的处理:开票给发包方按核定征收处理

  2.核定征收期间已经完工未决算项目的收入处理:改为查账征收前进行决算,按核定征收处理

  3.核定征收期间未完工的在建项目的收入成本处理:按核定和查账征收划段处理

  第三讲:老项目已经发生的成本支出,很难取得发票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一.涉税风险隐患

  1.企业所得税风险

  2.土地增值税风险

  3.买发票的涉税风险

  二.建筑企业老项目已经发生的成本支出,很难取得发票的涉税风险破解之道:合同控税策略

  1.自然人挂靠的老项目已经发生的成本支出,很难取得发票的破解之道: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2.资质低挂靠资质高的老项目已经发生的成本支出,很难取得发票的破解之道:签订清包工或劳务分包合同

  3.自营的老项目已经发生的成本支出,很难取得发票的破解之道:与核定征收的建筑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

  三.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房地产企业老项目已经发生的成本支出,很难取得发票的涉税风险破解之道:在国地税合并前必须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土地增值税核定的法律要件

  2.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房地产企业老项目已经发生的成本支出,很难取得发票的项目,向税务部门争取核定土地增值税。

  第四讲:“甲供工程”业务的工程结算和审计中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一.“甲供工程”业务在工程结算环节中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1.招投标环节中的两种“甲供工程”现象

  2.“甲供材”含在招投标价中的“甲供工程”业务的两种结算方法:总额结算法和差额结算法

  3.总额结算法对发包方和施工方的涉税隐患分析

  4.“甲供工程”业务在工程结算环节中涉税风险破解之道:按照差额结算法签订建筑合同

  二.“甲供工程”业务审计中的认识误区及对策

  1.“甲供工程”业务审计中存在的重大认识误区

  2.“甲供工程”的工程概算中的工程计价方法

  3.“甲供工程”业务的标准审计方法

  第五讲:建筑企业总承包合同的涉税风险隐患源头及破解之道

  一.建筑企业总承包合同的涉税风险隐患源头:建筑合同与招标投标文件的实质条款不一致

  1.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条款有哪些?

  2.建筑合同与招标投标文件的实质条款不一致的财务、税务和审计风险分析

  二.破解之道

  1.审视和察看招标文件涉税条款的技巧

  2.审视和察看建筑合同涉税条款的技巧

  3.建筑企业总承包合同涉税风险防范之策:建筑合同与招标投标文件的实质条款保持一致

  第六讲:建筑、房地产老项目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一.营改增前母公司中标子公司施工,子公司以母公司名义核算,母公司划转项目利润给子公司,沉淀下来的“内部往来款”的涉税风险及破解之道

  1.涉税风险分析

  2.破解之道:债转股

  二.营改增前的老项目在营改增后发生的发包业务的涉税风险及破解之道

  1.营改增前的总承包方承包的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营改增后与分包方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的增值税计征方法的选择

  2.营改增前业主(房地产企业)与总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双方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营改增后,业主(房地产企业)增加工程量的增值税计税方法的选择

  三.房地产企业以房抵工程款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1.房地产企业以房抵建筑企业工程款,建筑企业以抵工程款的房产抵材料供应商材料款的涉税风险破解之道

  2.房地产企业以房抵建筑企业工程款,建筑企业以抵工程款的房产抵挂靠其自然人的项目利润或垫资的涉税风险破解之道

  四.房地产企业指定分包方的涉税风险及破解之道

  1.房地产企业指定分包方的涉税风险分析

  2.房地产企业指定分包方的涉税风险破解之道:合同控税策略

  五.房地产企业母公司中标拿地,子公司(项目公司)开发的涉税风险及破解之道

  1.房地产企业母公司中标拿地,子公司(项目公司)开发的涉税风险

  2.涉税风险破解之道

  第七讲:建筑劳务公司的涉税隐患及破解之道

  一.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体制下的涉税风险及破解之道

  1.涉税风险分析

  2.在总承包方、专业分包方(劳务公司)之间的一级分包模式下,总承包方代专业分包方或劳务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的涉税风险破解之道

  3.在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二级分包模式下,总承包方代替劳务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涉税风险破解之道

  二.劳务公司的的涉税风险及破解之道

  1.劳务公司造工资表进行成本核算的涉税风险分析

  2.劳务公司与班组长或工头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风险及控制策略

  3.劳务公司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之策

  4.劳务公司或建筑企业项目部的班组长提取项目利润的合法渠道

  5.劳务公司农民工过程管理的内控制度设计

  第八讲:建筑、房地产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涉税风险隐患及破解之道

  一.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涉税风险及破解之策

  1.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与抵扣增值税的区别

  2.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账务处理

  3.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4大涉税风险分析

  4.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涉税风险破解

  二.房地产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涉税风险隐患及破解之道

  1.房地产企业计征增值税销售额时允许扣除土地价款的范围

  2.房地产企业扣除土地价款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时的税收风险

  3.房地产企业扣除土地价款差额计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第九讲:建筑、房地产企业防范涉税风险新策略

  一.防范涉税风险的新策略一:法务、财务和税务相互融合控税

  1.房地产企业项目内建造公共配套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的法务、财务和税务处理

  2.房地产企业两种“红线之外”支出的法务、财务和税务处理

  3.合作建房的法务、财务和税务处理

  二.防范涉税风险的新策略二:在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发生时开具发票

  1.建造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的判断标准

  2.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的判断标准

  第十讲:现场咨询答疑(每天下午16:30开始直到答疑结束)

  【课程说明】

  [组织机构]:中房商学院

  [时间地点]:2018年7月19-20日 成都(具体地点开班前一周统一发《报到通知》另行通知,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培训费用]:3380元/人(讲师费、场地费、学习费、资料费、茶歇),会务组提供酒店代订服务,如需住宿请在报名回执单中说明,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 系 人】陈老师13220116135 、18301562532(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2113220432@qq.com

  [官方网站]:http://www.zhongfang.org.cn

  中房商学院旗下服务现有中房培训、中房内训、中房网络大学、中房顾问、中房猎头、中房咨询、中房考察、中房BIM、中房俱乐部等。业务范围包括房地产管理咨询、顾问、公开课、企业内训,项目考察,人才服务等。内容涵盖工程项目、营销策划、设计、成本、招商、运营、物业管理、财务税法、人力资源、战略管理等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和产业地产全产业链各个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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